根据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和延边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延州医保联发[2021]17号通知,调整了延边州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。其中针对大额医保个人及单位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,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(职工医保政策调整通知)。
另请特别注意: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每年1月调整为前一年度12月(即2022年大额医保费需要在2021年12月缴纳),在职人员个人部分大额医保,将从12月份工资中扣除。望周知!
延边卫生学校财务办
2021年11月9日
附件:
上一条:公 示 下一条: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
【关闭】